智慧消防采购系统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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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技术规范
1 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银山分公司环保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新建脱硫湿电系统的火灾检测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系统。它提出了该系统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5 投标方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规定。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对于标准中未做明确规定的,应参照同等规模电厂的经验,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执行。
1.6火灾报警设备和附件的设计、制造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脱硫系统内火灾报警设备(包括:智能感温/感烟探测器、传输/控制电缆、输入/输出模块、区域显示器、智能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器、扬声器、消防电话插孔、短路隔离器、模块箱、区域控制器等)。并能将火灾报警系统上传至厂区火灾报警系统,能实现在脱硫综合楼控制室监控的目的。通过中国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并通过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证明,获合格证书,满足当地消防部门抽样送检要求。否则不得使用。
1.7投标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应在投标书中列出型号、厂家及原产地。
1.8 投标方应负责本工程新建构筑物、电缆通道和设备的火灾报警系统施工图设计、供货、施工安装指导、调试及报验工作;火灾报警及消防系统设计的审核、火灾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设备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指导、调试及报验等工作。
1.11 投标方提供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11.1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逐条答复。
1.11.6 产品样本和使用说明书。
1.11.7 投标方承担火灾报警系统设计、供货、施工安装指导、调试及报验等工作;消防控制系统设计的审核、消防控制系统设备材料的供货、施工安装指导、调试及报验等工作。1.11.11 资格审查证明及用户清单。
2 投标方的工作范围
2.1 设计服务
2.1.1 投标方应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投标方应具有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所需要的设计资质,施工图设计应满足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查验收的要求。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设计需要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完成,在合同签订后十天内向武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正式的设计文件。投标时出具投标报价清单的同时提供配置方案。
2.1.2 投标方应根据现场脱硫岛工艺系统设置以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对脱硫岛火灾报警区域进行划分,并提出具体方案和各区域拟采用的火灾探测装置形式。投标方应对脱硫湿电区所有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其它所供的相关设备和附件在任何方面的相互兼容性和适应性负全部责任,保证脱硫湿电系统火灾报警设计图通过消防局验收。
2.1.3 投标方应提供运行维护所需的培训和调试,设备的起动和运行所需的指导服务。投标方应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技术措施、目的要求等内容。
2.1.4 现场服务
投标方负责现场安装指导和调试。
2.2 提供设备
2.2.1 本工程脱硫岛配置独立完整的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为全厂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一部分,与全厂系统通过通讯成为一个整体,并设置室外水消防系统。本工程在脱硫岛内设单独的区域控制器,所有脱硫岛内的智能感温/感烟探测器、输入/输出模块等设备引至脱硫系统的区域控制器。脱硫岛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设备选型应由招标方确认,且投标方的设计图纸应得到招标方的确认。投标方应配合全厂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的调试。消防验收由投标方负责。消防验收整改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工作由投标方完成。脱硫岛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控制盘布置在脱硫综合楼电子设备间。
2.2.2 主要设备组成(不限于此):
——区域报警控制器;——水消防与气体消防控制;
2.2.3 火灾检测、报警区域划分
2.2.4通信系统
投标方负责脱硫岛内部电话系统布线设计、包括分线盒、电话分机线、电话机设计、及分线盒至电厂总配线架的连接电缆设计、供货。
2.2.5 投标方应提供水消防系统所需设备
水消防系统主要设置在脱硫岛吸收塔区域,投标方负责设计并供货,招标方确认。
2.2.6 投标方应预留火灾报警系统与采暖通风等系统的接口。
2.2.7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调试及运行维护所必须的专用工具、仪表和仪器。保证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表仪器的完整性是投标方的责任。
2.2.8投标方应对脱硫岛区域的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及所供的相关设备和附件在任何方面的相互兼容性和适应性负全部责任,保证脱硫系统及电气间消防设施通过消防局验收。
2.2.9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应采用全总线制,即二总线报警及联动控制。如果系统是软地址的,供应商应保证因为设备更换(包括更换模块/各类探头等)而需要进行程序重新输入等相关工作,将终身提供免费服务。
探头:应配备烟感和温感探头,探头应带自己地址码,用于控制室等室内场所。消防报警系统的电缆应采用耐火电缆,或阻燃电缆全程单独穿管敷设。
2.3 投标者资格
2.3.1 投标方须具备建设部颁发的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具有5年以上电力系统或相关工业领域消防工程经验。
2.3.2 投标者标书里应包括关于投标者过去的经验,已竣工电厂的名称、厂址和主要指标,包括可靠性和可用率。
2.3.3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将合同义务或权利转让给第三方。
2.3.4 投标方需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的脱硫系统布置图及配电室平面布置图进行设计,供货设备表中的设备数量仅供参考。投标方应提供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图、设计说明、设备型号和数量、设备单价。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名称: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银山分公司60万吨氧化球团生产线烟气脱硫除尘工程。
3.2安装地点
莱钢集团矿山建设有限公司银山分公司。
4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投标方提供的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产品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产品检测中心的检测,并取得当地消防主管部门的认可。
4.1.4 投标方应负责与招标方接口关于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的布置位置及电缆、引线在设备本体上的敷设要求等。
4.1.5 投标方应负责其供货电缆及引线的敷设设计,并负责与招标方接口关于电缆和引线的敷设路径和埋管要求。
4.1.6 火灾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应采用全总线制,即二总线报警及联动控制。如果系统是软地址的,投标方应保证因为设备更换(包括更换模块/各类探头等)而需要进行程序重新输入等相关工作,将终身提供免费服务。
4.2 设计要求
4.2.1 系统功能要求:
4.2.1.1 脱硫岛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对火灾进行探测及探测发出声光警报并自动、遥控及就地手动启动灭火系统,并对消防及灭火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
4.2.1.2 报警触发装置的类型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被保护区域的使用要求,并由招标方认可。
4.2.1.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在脱硫岛厂房内普遍设置,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从一个防火分区的任何位置到***近的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米。
4.2.1.4 火灾探测器的选择应根据工艺系统特点(如高频电磁干扰、粉尘积聚、潮湿等)选择,当设置自动联动装置或启动自动灭火系统时,应采用感烟、感温、线型感温探测器(同类型或不同类型)的组合。对于自动灭火系统,均应设置两路火灾探测系统,当其中任一路报警时,应向就地区域盘及主控制盘发出报警信号,当两路探测器同时报警时,自动联锁启动灭火系统。对环境较差的区域,如电缆隧道(如果有)、竖井、桥架等处,应采用线型感温探测器。
4.2.1.5对于采用气体灭火的区域,每一防护区应安装两种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并分成两组安装。当一组探测器探测出火灾或有火灾危险时,要在现场、就地区域盘及脱硫岛主控制盘三处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只有当两组探测器探测出火灾或有火灾危险时,在防护区现场、就地区域盘及主控制盘发出预释放灭火剂报警信号,在延时30秒(15~50秒可调)后发出释放灭火剂灭火的指令。火灾警报信号和灭火剂释放警报信号应有所区别,以上两种信号均要有声光信号。
4.2.1.6 消防通讯系统:
手动报警处应设置对讲电话插孔,其他重要部位设置固定的对讲电话。
4.2.1.7检测系统
火灾探测器系统单元和相应的插槽应装有牢固的防腐塑料外壳,并在相对湿度为100%,环境温度50℃及严重的灰尘情况下仍然有效。
4.2.1.8设备规范
4.2.1.8.1在选择火灾探测器时,应根据火灾的特点及探测点的空间环境来选择。探测器应为智能型的。火灾报警系统的使用不能受到风、射线、香烟烟雾、灰尘、震动、高湿度等的影响。火灾报警探头应编号,并在基座上装设指示灯。同时,还应有反极性和过电压保护措施。
4.2.1.8.2灯光警报装置和音响警报装置其中一种发生任何故障应不影响另一种装置正常工作。
4.2.2通信系统
投标方负责脱硫岛内部电话系统布线设计、包括分线盒、电话分机线、电话机设计、及分线盒至电厂总配线架的连接电缆设计、供货。
4.2.2.2分线盒:采用旋卡压接
能经受导线直径:旋卡端为0.4~0.7mm,压紧端为1.4mm以内(均指芯线线径)。
4.2.2.3当导线芯线大于0.5mm时,接续模环夹定电线强度≥2.5kg。
4.2.2.4经受冲击,振荡试验后无机械损伤,紧固件无松动。
互不通道端子之间及端子与地之间的绝缘电阻≥500mΩ。
耐压500V(50Hz)一分钟任意互不通道的端子之间不击穿,无飞弧现象。
4.2.2.5电话机:双音多频。
4.2.3 火灾检测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对火灾进行检测及发出声光警报并自动、遥控及就地手动启动灭火系统,并对消防及灭火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
火灾报警后,应通过暖通控制系统联锁切断有关暖通电源(连锁切断输出需5A以上中继中转后的干接点);暖通回路按3个回路考虑;
4.2.4 报警触发装置的类型及安装位置应符合被保护区域的使用要求。
4.2.5 系统中每个报警触发装置的信号,在就地区域报警控制装置和中央监控装置上应同时有声、光显示,并均能报警到位。
4.2.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接收两路 220AC 50HZ 电源(一路 UPS 电源、一路PC段电源)到火灾自动报警区域盘,投标方需实现两路电源的自动切换。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控制设备电源设置可靠。
4.2.7投标方应提供与暖通控制系统的连动控制接口。
4.2.8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在工作时,不应对无线电、电视、电话和其它厂内通讯设备产生干涉。
4.2.9由于火灾报警控制系统周围环境存在有电磁干扰,因此电气控制线路中受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的回路应设置电磁屏蔽。火灾报警系统连锁控制输出DO点,必须经过中间继电器进行隔离,中间继电器的触点容量为5A,外部接线与火灾报警装置的接口位置为火灾报警装置柜内接线端子。
4.2.10火灾报警控制系统的引线和连接电缆应采用耐火电线或电缆,并外加机械保护。引线和电缆必须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当采用多芯电线(电缆)时,其线芯***小截面不应小于1.5mm2。电线(电缆)的电压等级不应低于交流250V。电气元器件必须选用正泰、人民、德力西三家产品;指示灯、按钮、接线端子等采用优质产品,并留有20%的备用端子,***终品牌由招标方确认。
4.2.11在有火灾检测或相应的区域,应设置人工报警装置,人工报警装置应设置于便于操作的位置并应有明显的标志。
脱硫岛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区域控制盘具有记忆功能,能数码显示火灾发生的区域及部位,且能自动记忆各报警点及时间。脱硫岛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区域盘还具有故障报警、火灾优先、自检(定时、手动)、时钟等功能,故障报警与火灾自动报警的音响和灯光都能有所区别,并能显示故障发生的区域和自动记忆。当火灾自动报警与故障报警同时发生时, 火灾自动报警优先。自检电路供检查区域报警盘与脱硫岛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盘之间连线是否正常与可靠。时钟要求显示年、月、日、时、分;火灾发生时间;暂停;火灾首次报警时间;内部自动连续记时,并记忆所有发生火灾的时间。
4.2.12 检测系统
火灾探测器系统单元和相应的插槽应装有牢固的防腐塑料外壳,并在相对湿度为100%,环境温度50℃及严重的灰尘情况下仍然有效。
4.2.13 消防通讯系统
手动报警处设置对讲电话插孔;脱硫岛控制室设置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4.2.14. 设备规范
4.2.14.1 在选择火灾探测器时,应根据火灾的特点及探测点的空间环境来选择。探测器应为智能型的。火灾报警系统的使用不能受到风、射线、香烟烟雾、灰尘、震动、高湿度等的影响。火灾报警探头应编号,并在基座上装设指示灯。同时,还应有反极性和过电压保护措施。
4.2.14.2 灯光警报装置和音响警报装置其中一种发生任何故障应不影响另一种装置正常工作。
4.2.14.3 I/O卡件应为“智能化”的。
4.2.14.4 不同的场合,根据有关规程要求选择火灾探测器各种类型。探测器为智能型
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使用不能受到风、射线、香烟烟雾、灰尘、震动、高湿度等的影响。火灾自动报警探头要编号,并在基座上装设指示灯。同时,还配有反极性和过电压保护措施。
4.2.14.5区域报警控制装置的容量不应小于报警区域的探测区域总数,应留有10%的裕量;脱硫岛中央监控装置的容量不应小于保护范围内探测区域总数,并应留有10%的裕量。
4.2.14.6 灯光警报装置和音响警报装置其中一种发生任何故障不影响另一种装置正常工作。
4.2.14.7 控制器模件若使用随机存储器(RAM),则有可充电电池作为数据存储的后备电源。
4.2.14.8某一个控制器或模件故障,不影响其它控制器及模件的正常运行。
4.2.14.9电源故障属系统的可恢复性故障,一旦重新受电,控制器及模件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而无需运行人员的任何干预。
4.2.14.10 脱硫岛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区域控制盘具有编程功能并提供手段。
4.2.14.11 控制盘、台、柜
a)乙方提供的盘、台、柜为安装在它们内部或上面的设备提供环境保护,即能防尘、防水、防腐、防潮、防结露、防昆虫及啮齿动物,能耐高低温以及支撑结构的振动。B)盘、台、柜配有通风装置,以保证运行时内部温度不超过设备允许温度的极限值。如盘、台、柜内仅靠自然通风而引起封闭件超温或误动作则提供强迫通风或冷却装置。
4.2.14.12 脱硫岛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区域控制盘采用柜式盘。
4.2.14.13 乙方提供的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控制系统先行执行我国有关的防火规范及国家标准。如使用其它规范及标准时,应事先予以说明。
4.2.14.13 材质要求:
控制柜柜体面板采用不小于2.0mm的碳钢喷塑,室内防护等级不低于IP44,室外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室外带遮雨棚),柜体颜色与热工盘柜一致(目前未定标)***终由招标方确认,柜体尺寸(投标方设计,招标方确认)。
4.2.15. 资格审查
投标方必须具有火力发电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和制造的成熟经验, 其提供的系统有在同容量或以上机组成功运行二年以上经验。产品的设计、制造、测试满足美国 NFPA(国家防火协会)标准的***高版本的要求,使用的设备和材料有公安部消防主管部门检验合格证书及使用证明。
4.2.16. 控制要求
采用脱硫岛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区域控制盘对脱硫岛集中监控。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区域控制盘能显示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系统的控制对象状态。并通过按钮、开关能实现有关操作。
4.3 智慧消防采购系统技术规范书
附件2 供货范围
1 一般要求
1.4投标方须保证投标方的设计通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可根据本公司产品的性能和脱硫岛平面布置图提供设备材料清单。
2 供货范围
2.1 火灾报警消防控制系统供货范围(表中设备种类仅供参考,投标方应根据自己的设计提供供货清单,并保证所供设备满足施工和消防验收要求,在实际实施中,如果由于缺项、漏项和设备数量估计不准以及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将由投标方负责。)
附件3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2 需要提交的资料
2.1 技术文件
2.1.1 为满足设计需要,签订合同后投标者必须在10日内向业主和设计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资料:
2.1.3 在资料交接阶段,投标方应提供下列资料,但不限于此:
a) 设备外型尺寸、安装尺寸和正面布置图;
2.1.4 随工程进度,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施工安装图纸,包括:
a) 安装调试、运行维护说明书、使用手册;
2.1.5 对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的其他要求
(1)投标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文件份数提供,并负责及时向招标方提供必需的设计资料。
附件4 交货进度
见商务部分
附件5 监造、检验/试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 概述
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2 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2.1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2.4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2.5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3 试验内容
3.1出厂试验
3.2现场试验
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应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进行现场试验。
附件6 设备包装、防护与标识要求
1 包装总体要求
在合同设备任何部分交付运输前,投标方应按照规定和本附件所述的要求,对所要交付的该部分合同设备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现场。
2.运输和储存
2.1 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应得到切实的保护和铁路、公路或海运部门的有关规定。
1.3.3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投标方现场人员要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投标方委托招标方进行处理,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1.3.4 投标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3.5 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招标方协商。
1.4 招标方的义务
招标方要配合投标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投标方便。
2 培训
2.1 投标方应对业主方提供技术培训和操作指导,使培训人员能够掌握系统的组态、调整、使用、维护,保持系统***佳运行。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2.2 培训计划和内容由投标方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格式)。
2.4 投标方为招标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 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设 计 联 络 计 划 表
附件9 差异表
投标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如投标方无书面提出差异,则视为投标方完全满足招标方技术规范书要求。
联动接口设备清单
以上就是“ 智慧消防采购系统技术规范书”的全部内容